《说苑·善说》中有一则小故事,叫“惠施善譬”:有位门客对梁王说:“惠施先生说话做事善于打比方,如果大王让他不要用比喻,那他就没法把道理说清楚了。”梁王说:“好。”
第二天见到惠施,梁王对他说:“希望先生今后说话就直截了当地讲,不要再打比方了。”惠施说:“现在这里有一个人,不知道‘弹’是什么东西,如果他问:‘弹的形状像什么?’您回答说:‘弹的形状就像弹。’这样他能明白吗?”梁王说:“不明白。”
惠施又说:“那么换一种说法:‘弹的形状像弓,但用竹子做弦。’这样他能明白吗?”梁王说:“能明白了。”
惠施于是说:“讲道理的人,本来就是用对方已经知道的东西,来说明他还不知道的东西,从而让他明白。现在大王说不许用比喻,那就没法说清道理了。”梁王说:“讲得好。”
比喻背后的主要思路是类比推理。类比推理在解释和学习中的重大功能就是根据已经知道、熟悉的东西说明还不知道、不熟悉的东西。弓和弦是大家知道、熟悉的东西,弹弓是有的人不熟悉(甚至不曾见过)的东西,用弓说明弹弓臂,用弦说明弹弓弦,展现的就是一种从已知到未知的过渡。
类比推理中的“类”指类似。用以解释的东西必须和被解释的东西相似。“相似”有程度上的区别,用火箭解释弹弓,虽然非绝对不适用,但相较于选用弓解释弹弓,肯定是弓恰当得多。
两千年前所需要的思维技能,今天在解释和学习中仍然需要,不会被人工智能淘汰掉。课本、参考书、老师的教课,经常都得用类比推理。比如,许多课本、参考书都先提供一个完整的例子,后随一个相似的习题,让学生尝试解答,希望学生先从例子中获取一定的熟悉感,顺利过渡到相对陌生的例子中去。
明白类比推理的老师,必然会考量到学生学习的顺序问题。我们是学会了肉眼看得见的水波,才学习无法直接观察到的电磁波;先学二维坐标,再学三位坐标。老师当然能凭教学经验知道该先教什么后教什么,但如果能有思维技能为依据,才更能避免莫名其妙的教学计划。
许多运用类比推理的学习都成功了,比如在综合科学这一科里,通过熟悉的相机,我们学会了不能捧在手心上的眼睛的结构和功能;在地理科里,通过熟悉的马来西亚气候,我们明白了不曾到访的海南岛的气候。
但也有用类比推理学习不成功的例子。许多人都有见过或玩过桌球的经验,但桌上各球的碰撞景象,对许多学生来说,就无助于他们“看见”空气中的气体分子如何进行类似的碰撞;有的人看过许多学校霸凌事件,但从来没有意识到,这和历史上大国欺负、侵占小国是可以类比的。
学习中的类比推理运用是否成功,不只取决于老师本身对类比推理的掌握,也取决于学生的各方面基础,包括了他们的生活经验有多丰富以及思维能力是否成熟。虽然我们一般假设学生都有乘车的经验,但确实只有很少数的人会在车中觉察向心力的作用,而即便在上课时被提醒了,要求他们把过往的经验搬到天上去明白为何行星会绕太阳转,也是一个大考验。
看得见以上各点的老师一般会比较谦虚,不会有“教育效果全在我的掌控中”的感觉。他们知道自己能掌握的是什么,难以掌握的是什么。在讲课中善用类比推理,这是他们可以掌握的。但他们所期待帮助学生实现的“从已知到未知的过渡”,却是他们难以掌控的。如果教学和讨论时间可以长一些,学生人数可以少一些,学生的提问可以多一些,或许情况会更好,但毕竟这都是普遍存在的限制,结果是学生专注听课后到底有没有成功过渡,其实走出教室的老师,即便感觉良好,很多时候心里也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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