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 幼儿园早疗教师数度以笔刺6岁特需男童,在男童倒地后,不罢休继续用笔攻击,导致男童头部三处受伤,谎称男童自伤,电眼揭发上述恶行。
被告是一名现年45岁的女子,案发时是幼儿园的早期疗育老师,她面对一项虐待孩童的控状,已认罪待判。
6岁的受害男童患有自闭症、过动症以及语言迟缓障碍,案发时是幼儿园的学生,被告是他的级任老师。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漏男童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2年11月16日,下午3时03分,看到男孩走向摆放文具的桌子。被告突然从桌上拿起一支笔冲向男童,并以笔尖数次刺向男童的头部。
过程中,男童后退闪避,单膝跪地,随后向后倒下。被告见状后,继续用笔攻击男童头部,对男童造成伤害。男童之后多次揉搓头部,但被告则将男童留在地垫上,随后离开。
被告的罪行被课室内的电眼拍下。
被告当天除了照顾男童,也需照顾另外4名小孩,被告是课室内唯一的成人。
男童母亲隔天带著他到竹脚妇幼医院求医,医疗报告显示,男童头部左侧有1公分擦伤、头皮中央有1.5公分擦伤,左眉靠近眼睛处则有2公分的伤口。
根据案情,被告因担心行径被揭发,事发当天就先将男童受伤的照片发到包含男童父母及校长在内的群组中,撒谎称男童是自己拿玩具打伤了头。
随后,被告也致电男童母亲,再次谎称男童是用玩具打自己才导致头部受伤的。不过,男童母亲不相信被告的说法,并要求校长调查此事。
校长检视了课室内的电眼后,发现被告用笔刺伤男童的头部,随即通知男童母亲,并报警处理。
控方在陈词中指被告身为特需男童的级任老师,理应照顾好男童,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男童曾激怒被告,但她却对手无寸铁的男童施暴,事后又企图掩盖罪行。
尽管被告最初于2024年5月表示愿意认罪,但她多次拖延诉讼程序,最终对关键案情提出异议,致使法庭必须安排纽顿聆讯(Newton hearing)。直到周一(27日)聆讯首日,被告的立场又发生转变,接受其最初争议的案情并同意认罪。
控方认为,被告并非及时认罪,不能被视为具有真诚悔意,且对公共资源的节省有限,因此要求法官判处她坐牢至少23至27个月。
被告律师称,被告从事幼教工作10年,在相关幼儿园任职3年,事发隔天就被解雇。
律师代她求情时说,被告是初犯,与她共事的同事都不曾投诉她,幼儿园校长也在报告中指出被告过去与其他孩子的相处一直表现良好。此外,被告刚从印度探望病父后回国,因此情绪受到影响,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希望法官作出适当的判决。
案件展延至6月22日下判。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