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 疑似受诈骗团伙指使入境新加坡收取现金和金条等贵重物品,一名27岁的马来西亚男子和一名34岁的马来西亚女子因涉嫌假冒政府官员诈骗案而先后落网。
新加坡警察部队周二(28日)发文告表示,周一(27日)接获通报,指一名27岁的马来西亚男子疑似受到诈骗团伙指使进入新加坡,向一名假冒政府官员诈骗案受害者收取现金和金条。
反诈骗指挥处人员根据线索展开追查,并在4小时内成功逮捕男子。透过这次行动,警方也得知男子当时正要向一名71岁的受害者收取总值约10万新元(约30万9490令吉)的金条。
警方表示,受害者当时是接到了一名陌生人的来电,对方自称来自电信公司,并说受害者的个人资讯被盗用开设了一个银行户头,户头涉嫌接收犯罪所得。
当受害者否认曾开设此类银行户头时,电话则转接给自称是律政部代表的诈骗分子。诈骗分子随后谎称受害者因涉嫌洗钱罪正受到律政部的调查,并指示受害者提供证据,证明他的资金来源是合法的。
受害者随后听从诈骗分子指示,购买了价值约10万新元的金条。警方则在受害者要和27岁马来西亚男子会面的途中成功介入,防止金条落入诈骗分子手中。
当局继续根据逮捕行动中获得的新线索展开调查,并在同一天锁定了一名相信与诈骗犯罪团伙有关的34岁马来西亚女子。
这名女子则充当“钱骡”,负责向受害者收取现金、黄金及贵重物品。她也会在收取这些物品后,将这些物品带回马来西亚。警方也在她被捕后,查获属于一名54岁诈骗案受害者的各类珠宝。
这名受害者则是接到一名自称是渣打银行员工的来电,并说受害者的个人资讯已被用于洗钱活动,正受到警方调查。电话过后则被转接给自称是新加坡警察部队的诈骗分子。
诈骗分子随后谎称受害者因涉嫌洗钱罪正受到调查,并指示受害者提供证据证明清白。受害者随后听从诈骗分子指示,交出了总值约2万4000新元(约7万4277令吉60仙)的各类珠宝给一名34岁的女子。警方在周一的行动中成功追回这些贵重物品和珠宝。
两名嫌犯将于今日在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若罪成,可被判处长达10年监禁,或高达50万新元(约154万745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表示,有越来越多的马来西亚公民前往新加坡,协助诈骗集团向诈骗案受害者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自3月以来,因协助诈骗集团收取现金、黄金及贵重物品而在新加坡落网的马来西亚人,人数增加至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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