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一名76岁退休警员因性侵由女儿负责照看的5岁女童,被判处12年监禁及两下鞭刑,上诉庭今日维持原判。
由拿督阿兹曼阿都拉为首的三司一致驳回被告针对其定罪及刑罚的上诉申请;另2名承审法官为慕尼安迪及迪恩韦恩戴利。
法官阿兹曼阿都拉指出,尽管受害者在法庭供证时年仅8岁,但仍有充分且具说服力的证据支持对上诉人的定罪。
他说,受害者的证词始终保持一致,并与其父亲报案时所述内容及医疗报告相符,而被告的恶劣行径不仅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伤害,还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
“法律是维护正义、保护弱势群体的屏障。在此案中,受害者是一名儿童,无法反抗,也无法完全理解上诉人对她所做的行为。”
法官阿兹曼阿都拉表示,所判处的刑罚不仅是对上诉人的警惕,也是向社会大众发出警示,即年龄绝非任何人肆意侵害儿童、逃避惩罚的借口。
法庭随后签发了收监令,让嫌犯从今日起开始服刑。
这名嫌犯早前在法庭上乘坐轮椅出庭;此前,他在等待上诉结果期间,曾获准暂缓执行刑罚,并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2024年4月19日,关丹地庭裁定该男子在2020年于关丹县一间住家内,性侵受害者罪名成立,并判处他12年监禁及两下鞭刑。
随后,高庭于今年1月27日维持其定罪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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