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5名中国籍男子因涉嫌在新山碧桂园金海湾策划不存在的网路商品贩售骗局,昨日被带往新山推事庭面控,5人当庭认罪,各被罚款4000令吉。
5名被告分别为陈江军(35岁)、蔡振豪(28岁)、卞少坡(39岁)、王华源(30岁)及冷青(26岁,人名皆译音)。案件是在推事阿蒂法哈芝玛面前审理。
根据控状,5名被告被控于今年9月10日,在新山碧桂园金海湾共同结伙,达成非法协议以进行犯罪活动,即推广不存在的网购商品诈骗,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诈骗)。
被告等人也在刑事法典第120B(2)条文(刑事串谋)下被提控,并与第34条文同读。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5名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皆俯首认罪。推事判处每人罚款40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莎拉西蒂艾霞副检察司,5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分别为莫哈末纳西尔及阿末尤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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