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5名中国籍男女涉嫌在新山金海湾进行网络股票投资诈骗活动,周四被押往新山推事庭面控并当庭认罪,各被判处罚款5000令吉。
这起案件涉及4男1女,均为中国公民。5名被告分别为蔡翀(26岁)、高令强(30岁)、王哲(21岁)、杨鲁尧(33岁)及万霞(36岁)。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等人被指于今年10月20日晚上约9时,在新山金海湾碧桂园的公寓单位内,涉及一宗网络股票投资诈骗案。警方随后在当晚的突击行动中将嫌犯逮捕归案。
被告等人在刑事法典第120B(2)(刑事串谋)条文下被控,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同时在刑事法典第417条文下治罪。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6个月、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阿迪拉法扎娜副检察司,所有被告皆由代表律师代为求情与辩护。
推事阿蒂法在聆听案情及辩方求情后,宣判每名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监禁6个月取代。据了解,被告等人在宣判后已全数缴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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