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涉嫌两年前向社会保险机构申报虚假资料,以申请职业赋权计划2.0补贴,4名公司董事及业者今日在新山地庭共面对15项控状。
被告杜秀娥(44岁,业者)、李添喜(50岁,业者)、陈顺隆(37岁,公司董事)及刘锦兴(51岁,公司董事)在聆听通译员以华语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其中,陈顺隆共面对9项控状;刘锦兴面对4项控状,李添喜和杜秀娥各面对一项控状。
职业赋权计划2.0旨在鼓励雇主聘用身心障碍者、释囚及60岁以上乐龄人士等弱势族群,每名员工每月给予1500令吉的雇用补助,长达6个月。
第一被告杜秀娥、第三被告陈顺隆和第四被告刘锦兴被控意图欺骗其委托人,向社险机构代理人提交,以各自公司名义呈交、内含虚假陈述的“雇员确认表格”,抵触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
第二被告李添喜则被控和同样为公司业者的妻子共谋,意图欺骗委托人,向一名社险机构代理人提供内含虚假陈述的上述表格。
上述罪行皆在2024年4月4日至8月27日期间,在新山县内的宏艺花园、福林园、实达英达花园犯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罚款则不少于虚假申报款项或价值的5倍。
法官加纳格斯瓦里批准第三被告陈顺隆所有9项控状皆以3万令吉保释;第四被告刘顺兴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释;杜秀娥和李添喜各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
法庭也谕令被告每月到附近的反贪会办事处报到、将护照交予法庭保管,并不得骚扰控方证人。案件案展至9月18日提堂。
此案主控官为反贪会检察司陈丽丽、艾丽丝、法扎利山及阿米拉。4名被告由林伟强及陈佩珊代表。(以上人名皆译音)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