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34名被控持械砸KTV案的男子日前在推事庭被判罚款,但今日被高庭加重刑罚,其中33人被判监禁10个月监禁。
法官拿督阿斯拉姆在听取吉隆坡检控主任拿督莫哈末诺丁和辩护律师达米安的陈词后,作出上述判决。
33人将从即日起服刑,同时高庭也向今日未出庭的印裔男子嘉尼山发出逮捕令。
在宣布判决时,法庭内一片寂静,这些男被告似乎都感到震惊。
本月10日,这批年龄介于19岁至57岁的男子在推事庭上被控持械骚乱时认罪,其中2名19岁男子被判2000令吉罚款,其馀人士则被判处3000令吉。
根据控状,他们被指于本月5日晚上约7时30分,在蕉赖一间KTV涉嫌参与骚乱,并持有可能致伤的武器,包括枪械、弹药、爆炸物以及木棍、石块等攻击性物品。
所有人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48条文(持械骚乱),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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