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认为,国家反毒机构官员去年在彭亨州百乐的一场突击行动中存在疏忽,导致民众受伤。
该委会发文告表示,该委员会先前收到投诉,称相关机构官员在去年10月13日一场搜捕嫌犯的行动中,涉嫌使用武力及不当行为。
“调查发现国家反毒机构行动小组在执行突击任务时,其战术执行上有疏忽,且未遵守标准作业程序(SOP),导致现场出现恐慌并引发肢体冲突,造成在场的民众或第三方人员受伤。”
该委员会也发现,相关人员未遵守总监固定指令(TKP)第02/2025章(2026年修订版)的规定,包括未在工作记录本中登记冲突或受伤情况,且存在监管不力、在整个行动过程中未进行拍照或录影记录等问题。
“不过,关于国家反毒机构官员曾威胁相关人员、禁止他们向外界披露此事的指控,未能得到证实。”
该委员会决定,将调查结果移交给国家反毒机构纪律部门,并建议根据《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对涉事官员采取行动,因为他们在履行职务时存在疏忽并违反了指令。
“我们还建议反毒机构必须确保所有在一线执行任务的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都配备并妥善保管工作记录本,无一例外。”
此外,该委员会也建议反毒机构制定行动期间的风险评估准则,并更新总监固定指令。
“建议纳入的内容包括,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须表明身份,在突击行动中确保有充足的照明,以及将任何受伤情况记录在工作记录本中。”
该委员会还敦促内政部优先制定相关政策,为执行第一线任务的反毒机构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购买并配备随身摄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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