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讯)农业局将持续加强对中国的榴梿出口协议,以确保符合国际标准以及马中双方所同意的法律要求。
农业局今日发文告表示,当局已关注有关马来西亚鲜果榴梿通过陆路出口至中国的课题,并始终致力确保所有农产品出口活动,都符合双方已同意的协议与法律要求。
目前马中之间生效的鲜果榴梿出口协议,是基于双方已同意的出口路线。
“农业局已收到中国海关总署(GACC)的反馈,指出马来西亚鲜果榴梿经由陆路(涉及转运国)出口至中国的方式,并不在现行已同意的协议范畴内。”
“基于该反馈,在全新协议或现行协议修订版正式敲定并获得双方同意之前,农业局目前从未允许使用陆路将鲜果榴梿出口至中国。”
为确保贸易顺畅及维护出口市场准入,农业局将就透过陆路出口鲜果榴梿的建议,与中国海关总署展开进一步磋商。
“这项谈判至关重要,以确保在跨越多国的运输过程中,产品的可追溯性、生物安全保障、植物检疫合规性以及供应链的完整性都能得到遵守。”
此外,农业局将与交通部及马来西亚驻曼谷农业代表处展开交流会,以获取未来若落实陆路出口时,所需遵守的物流需求、跨境协议、转运程序及监管层面的详细资讯。
“农业局也注意到业界对开发高附加价值榴梿产品(包括鲜切榴梿)出口市场的兴趣。”
“任何有关此类产品的出口建议,都必须有全面性的科学与技术研究支持,以确保在整个分销过程中,产品的品质、食品安全及保质期都能获得保障。”
对此,农业局已与大马农业研究院合作展开必要的研究,随后才会将有关“鲜切榴梿出口”的建议提交给进口国当局进行进一步审查。
“农业局始终致力于提升我国榴梿产业竞争力,并通过遵守国际标准、加强贸易关系及与各利益相关方密切合作,扩大出口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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