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前经济部长拿督斯里拉菲兹表示,若政府即将提呈国会的检控分权修宪案不涵盖国会监督及议会参与条例,他将不会支持这项法案的通过。
他指出,国会议员扮演著重要的制衡角色,以确保能监督政府和权力走廊高层的盲区,因此除非即将提呈国会的检控分权法案包含国会监督和议会参与条例,否则他将不会予以支持。
他说,身居权力核心必然会产生盲点,尤其当与资深公务员、总检察长和检控官等权力走廊的高层长时间相处,自身必然会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从而互相包庇和维护。
他强调,他进入国会并非因为想当官,而是扮演著极其重要的制衡角色,以补充和监督权力走廊核心领袖的盲点。
拉菲兹也是班丹国会议员,他今日出席“检控问责制观察数据库和比较研究”推介礼时,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公正党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李健聪。
他也说,鉴于政府需要2/3的修宪门槛,因此约10名公正党国会议员的支持对于确保该法案的通过至关重要。
“团结政府目前获得152名国会议员的支持,而通过修宪案需要最少148票。因此如果没有我们这组人的支持,政府将无法达到修宪门槛。”
另一方面,民主行动党前万宜国会议员王建民表示,对拉菲兹提出有关国会监督和议会参与必须列入检控分权法案表示赞同。
同时,他也希望行动党的国会议员能向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施压,以在第16届全国大选前推动该项建议。
若无法在短时间内达到这项诉求,他则鼓励安盛专案将他们的建议提交给国内所有政党,以让他们将相关诉求列入大选的竞选宣言。
政府是于今年2月23日提呈《2026年联邦宪法(修正)(第2号)法案》一读,以将总检察长与检控官的职权分离。
然而,随著限制首相任期10年的修宪案以2票之差未能跨过修宪门槛,政府随后展延检控分权修宪案的辩论和表决,将该法案转交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待今年6月的国会下议院会议重新提呈该法案。
根据此前媒体报导,该法案新增第145A(1)条文阐明,国家元首根据 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SPKP)的建议,并在咨询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后,酌情委任检控官及赋予提控权。
该法案也将阐明检控官在阶级及服务方面与总检察长地位对等,并规定检控官必须至少有10年诉讼经验,且任期为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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