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4岁患有亚斯伯格症(Asperger's syndrome)的新加坡男童在上课时多次挥拳打向女治疗师的脸部,女治疗师一时情绪失控,竟强行抓住男童右手将他从座位拉到地板上拖行!女被告周三(28日)在法庭上承认蓄意伤人罪,被判处罚款5000新元(约1.5万令吉)。
据《新明日报》报导,被告为现年29岁的李贤(译音),案发时是“自闭症康复网络”的行为治疗师。受害者则是一名案发时仅4岁、患有亚斯伯格症的男童。
案情显示,被告自2024年2月起,每周两次会到男童家中的房间为他上课。男童父母基于对被告的信任,即便孩子上课吵闹也不会过多干预,但有在房内安装闭路电视(CCTV)。
2024年6月13日下午3时许,被告如常上课,期间拿著一本书指示男童阅读,男童不久后便开始躁动不安。被告试图纠正其行为,要求男童摆出训练所学的“双手安静”(quiet hands)姿势,惟男童不肯配合,更企图抢走书本。
被告移开书本并再次下达指示,男童随即挥手打向被告脸部,导致被告眼镜掉落。被告拾起眼镜后情绪显得有些失控,用力挥舞左手两下并将书本扔在地板与墙上。男童见状再次出手挥打被告脸部。
被告严厉警告男童不准动粗,但男童第三次出拳打向被告,甚至抢走其眼镜。
傍晚5时27分,接连被打的被告拉著男童的右手,一路将他从座位上扯下并在地上拖行,随后拉著男童向其父亲申诉遭殴打。男童父亲尝试安抚孩子不果后,决定结束当天课程。
事后父亲将此事告知妻子,母亲感到不妙便调阅房内闭路电视,赫然发现被告蓄意伤害孩子的过程,当即致电联络被告公司。被告在隔天随即遭公司解雇。
母亲次日带男童到医院检查,医生确认男童体表并无外伤,身体状况正常。
控方在陈词时表示,男童并未受伤,被告罪责较低,且此案属于单一特别事件,因此建议法官判处罚款5000新元至6000新元。(约1万5800令吉至1万9000令吉)
辩护律师求情时指,被告当时仅是想寻求男童父亲协助以抚平孩子情绪,过程中一时冲动“用错了方式”,请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当时有其他更好的方式来应对男童的情绪与行为问题,绝对不应使用暴力,最终判处被告罚款5000新元(约1万58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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