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不满违停罗里被上车轮锁,七旬司机与客工宿舍保全起冲突,一怒之下从车内取出一把42公分长的生锈扳手,分别击打对方胸部及腹部。
被告岑阿发(77岁)案发时是一名罗里司机,周三承认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的控状。受害者则是客工宿舍的男保全。
根据案情,去年11月4日,晚上9时许,被告驾罗里载送几名客工到位于裕廊惹兰巴班的Avery Lodge客工宿舍。他当时企图将罗里停在宿舍内部车道,以便下车到附近的小贩摊位购买饮料。
值班的受害者见状告诉被告,车道只供送货及上下车使用,不允许停车,并警告被告若执意停车,其罗里车轮将被上锁。
然而,被告置若罔闻,依然将罗里里停下后径直离开。受害者的主管随后上前,将被告的罗里车轮上锁。被告回来后发现车轮被锁,随即与受害者与其主管发生口角。
争执期间,被告从车上取出一把约42公分长的生锈金属扳手,并声称要破坏车轮锁。受害者回应,若被告破坏车轮锁,他就会报警,也会将被告的所作所为记录下来。
岂料,被告闻言气急败坏,竟手持扳手径直冲向两人,并挥动扳手击打受害者两次,分别击中其胸部与腹部。
为防止被告继续攻击,受害者与主管奋力反抗,合力将被告制服并按倒在地,主管也趁势夺走其手中的扳手,随后打电话报警。警方赶到现场时,已有大批民众在场围观,被告当场落网。
受害者事后感到胸部、颈部及腹部疼痛,右上方肋骨也有压痛。他于翌日到黄廷方综合医院接受治疗,诊断为多处挫伤,并获发3天病假。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透露,被告虽已77岁高龄,但至今仍是家中的经济支柱,若被判入狱服刑,恐将严影响其生计,造成经济困难。
律师说,被告在遭制伏过程中也受了一些伤,他是首次犯下伤人罪,案发时只是一时失去理智,无法控制情绪,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
控方陈词时则指,本案源于“路霸行为”,被告还使用危险武器攻击受害者,因此刑罚应起到阻吓作用,要求法官判处他至少2个半月监禁。
法官表示需要时间斟酌刑罚,案件展期至下月8日下判。(人名音译)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