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讯)一名少女在母亲罹患癌症之后,由家人熟悉的年长友人代为接送上下课。不料,这名年长男子多次性侵女孩导致她怀孕,还要求少女堕胎。
现年77岁的新加坡籍被告,昨天(20日)在国家法院面对10项控状,大多涉及对少儿做出猥亵行为以及性侵未成年人。另外3项指控则在审讯期间暂时搁置。
法官发出限制令,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信息。
新传媒亚洲新闻台(CNA)报导,被告在案发时64岁,拥有一家公司,受害人的母亲是他的秘书。
控方指,被告自受害人幼年起一直是家族的亲密友人。
少女就读中学二年级时,母亲确诊患上乳癌,于是家人托被告照顾少女及她的姐姐,包括接送她们上学、放学。
男子也在那段期间帮助这家人翻新房子,并让他们免费借住在他名下的产业。
控方指出,被告在这段期间越过精神和肢体上的界限,在受害人14岁时与她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
被告还离间受害人和家人的关系,说她的父亲是个坏人。
被告也趁载送受害人时,在车内握住女孩的手、频繁地给她发短信,并带她出去吃饭。
不止如此,被告在2014年、受害人年满16岁后仍继续和她发生关系。
控方表示,这导致受害人在2015年初怀孕,当时她还在上学。
同年2月,被告要求少女堕胎,并陪同她到诊所,导致受害人受到创伤。
这段不正当关系一直持续到2017年底,直到受害人终止了这段关系。
2019年,受害人向非营利组织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AWARE)的性侵关怀中心咨询,并向警方报案。
对少儿做出猥亵行为罪名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5年或罚款最高1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罪成则可被判最长10年监禁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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