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一名台湾男子于10月31日在敦善班丹路开车撞伤警员企图逃走,被警方逮捕后,从其车内搜出摇头丸,嫌犯将于明日被控上法庭,面对3项罪名。
吉隆坡警察总部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莫哈末赞祖里助理总监今晚发文告指出,这起车祸是于10月31日晚上约8时50分,发生在敦善班丹路。
伤者是一名42岁的警员,隶属于吉隆坡警方交通调查及执法组的摩哆车队,当时他在完成护送任务后骑摩哆回家,途中遭到从安邦驶往十五碑方向的轿车从后方追尾撞击。
嫌犯在肇事后试图逃离现场,但被另一名同行护送队的警员当场拦截抓获。
车祸导致警员手部及脚部受伤,随后被送往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嫌犯在案发后接受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零,证实未涉酒驾。
但是,警方随后在嫌犯轿车内发现一包摇头丸,嫌犯的尿检对冰毒、K他命等毒品呈阳性反应。
他说,警方11月1日向法庭申请延扣4天,进行进一步调查。
警方今日下午2时30分将调查报告呈交予吉隆坡副检察司办公室,被指示援引《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第44(1A)(a)条文提控嫌犯,即在毒品影响下驾驶,导致他人受伤。
另外,嫌犯也将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1)条文及第15(1)条文下被提控。
嫌犯将于明天(4日)早上9时30分,在吉隆坡大使路交通推事庭面控。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