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一名公司华裔董事和一名塑胶厂华裔员工,日前在避兰东偷窃一辆“绿色”罗里,并在逃跑中与警车展开追逐后被捕,今日在新山推事庭面对多项提控皆不认罪,获准保释候审。
两名被告蔡敏全(译音,37岁,公司董事)和刘文来(译音,39岁,塑胶厂员工)被控于9月30日,清晨7时40分,在避兰东工业区油站的油泵处,共同偷窃一辆属于张志伟(译音)的CD45型罗里。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偷车),并与第34条文(共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及罚款。
两名被告否认有罪,承审推事莎米妮批准,两名被告各以7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此案展延至10月23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依兹安,蔡敏全的代表律师为叶智凯,刘文来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此外,被告刘文来在另一个推事庭面对危险驾驶偷窃罗里的控状表示不认罪。
被告被控于上述日期,上午10时20分,在巴西古当玛哇比鲁鲁路危险驾驶,并逆向行驶及违法U转,上述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不超过5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及吊销驾照至少5年。
承审推事诺法丁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展延至11月5日过堂。
被告刘文来面对另两项控状,其中一项控状指被告于同日上午8时25分,在巴西布爹警局管辖区域内,故意妨害警员莫哈末纳兹米执行公务,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年监禁及一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有罪,推事阿蒂法批准被告以3500令吉保释候审,并将案件展延至10月23日过堂。
被告的另一项控状,则指他于同一日上午10时20分,在巴西古当工业区玛哇比鲁鲁路拥有重0.7克的甲基安非他命(俗称冰毒)。上述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第12(3)条文判刑,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被告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候审,由于需等待化学报告,案件展延至12月7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西蒂艾沙。
上周三,社群媒体流传一段视频,显示一名男子驾驶罗里,逃离多辆警车追捕。
警方文告指出,警方接获偷罗里投报后,追捕该辆罗里约100公里,历时约3小时,终于成功逮捕涉案的39岁司机刘文来。警方随后根据调查,隔日逮捕同伙蔡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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