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日讯)两名女学生在校门前使用斑马线过马路时遭摩哆撞倒一案,24岁涉案摩哆骑士今日被控疏忽驾驶,惟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阿敏是卫生部承包商员工,今早8时37分在警方押送下抵达大山脚法庭。
他身穿外套、头戴鸭舌帽及口罩,面对媒体镜头时全程低头步入法庭。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今年9月23日早上约7时20分,在峇东埔路骑乘一辆本田摩哆时疏忽驾驶,并缺乏对其他道路使用者应有的体谅,以致撞及两名行人。
被告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
一旦罪成,可面对不少于5000令吉及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以及相关条文所规定的监禁刑罚。
主控官阿玛丽娜副检察司在庭上建议,让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
代表被告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布里拉占求情时指出,被告工作仅约4个月,每月收入1500令吉,同时需要供养已退休且没有工作的父母,因此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
推事莎里法聆听双方陈词后,最终准许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展延至11月18日过堂。
案发于9月23日早上约7时20分,两名分别8岁及9岁的女学生当时在峇东埔一所国小前使用斑马线过马路,期间遭一辆摩哆撞倒。
事发过程被附近闭路电视拍下,相关画面随后在社交媒体流传,引起网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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