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9日讯)一名宗教学校男学生因嘲笑同学宣礼声不悦耳而遭掌掴,愤而还手,双方发生推搡,最终导致对方左手腕骨折。
15岁被告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6月30日,下午1时许,在亚依淡一所宗教学校的祈祷室内致伤一名14岁同学,导致对方受伤。
被告的上述行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及罚款。
根据案情,受害者当天负责宣礼,被告随后嘲笑其宣礼声“不动听”,引起受害者不满并掌掴被告。
被告随后还手,双方发生推搡,被告将受害者推倒在地,导致对方左手腕骨折。事发后,受害者在家人陪同下前往亚依淡警局报案。
被告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推事慕斯达金判处被告在6个月内完成90小时社区服务。
推事也谕令,被告以1000令吉签署3年行为良好保证书,并遵守多项附加条件,包括晚上9时至翌日清晨6时不得外出。
此外,被告须每两个月向社会福利局报到一次,并与老师一同接受辅导。
此案由副检察司努莎琳代表控方提控,被告代表律师是祖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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