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8日讯)一名国中宗教女教师涉嫌对一名16岁男学生作出身体性侵行为,今日在怡保地庭面对3项控罪,惟被告否认所有指控。
被告哈斯丽娜(48岁)在地庭法官艾努莎琳面前听取控状后,皆表示不认罪。
首项控罪指出,被告于2024年11月,在霹雳近打一所国中的伊斯兰教育课室内,于下午约3时30分以亲吻男学生嘴唇的方式,为性目的对其作出身体性侵行为。
第二项控罪则指,被告于同年12月,在同一地点以拥抱方式,为性目的对男学生作出身体性侵行为。
至于第三项控罪,被告被指于2024年11月,在同一地点要求男学生触摸其胸部,并以性目的作出有关行为。
被告面对的3项控罪,分别援引《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及第14(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并可另加鞭笞。
副检察司诺阿法哈妮阿祖琳表示,控方不允许被告保释,理由是有关罪行属不可保释罪行,同时考虑到案件严重性,以及被告曾是受害学生的教师。
她指出,受害学生目前已不再与被告于同一所学校就读。
不过,辩护律师阿米拉索菲亚安努尔向法庭申请最低额度保释,并指出被告育有6名年龄介于8至22岁的孩子,目前仍在求学或高等教育机构就读。
她也说,被告患有高胆固醇及偏头痛,丈夫亦面对健康问题,而被告是家庭主要经济支柱。
律师补充,被告目前已调往另一所距离受害学生较远的学校任教,且服务纪录良好、拥有固定工作,此案也是她首次涉及罪案。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10月28日重新过堂及移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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