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26日讯)柔佛州移民局提控42名违反各项移民法令的非法移民,所有被告皆当庭认罪,分别被判处监禁与罚款,其中一名孟加拉籍男子非法持有41本他人护照,被判监禁半年。
柔州移民局昨日发出文告透露,该局检察组昨日在北干那那移民局扣留营的非法移民特别地方法庭进行提控,上述42名被告是在《1959/63年移民法令》下被提控,涉及罪名包括未持有有效护照或通行证入境(第6(1)(c)条文)、逾期逗留(第15(1)(c)条文),以及被遣返后重新入境(第36条文)。部分被告也在《1963年移民条例》第39(b)条规下,被控滥用签证。
当局表示,42名被告聆听控状后均表示认罪,法官随后裁定判处被告监禁2个月至6个月不等,同时科罚1000令吉至1万令吉不等的罚款。
一名孟加拉籍被告因非法持有41本他人护照,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2(1)(f)条文下被提控。该名男子在庭上表示认罪,被法官判处自逮捕日起监禁6个月。
柔州移民局强调,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移民局执法组皆实施严格的安全控制,以确保法庭程序顺利进行,并保障所有参与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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