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9日讯)两名青年涉嫌持巴冷刀及头盔抢劫一名男子,并将对方打伤后抢走财物,今日被押上北海地庭面控,惟两人不认罪,获准各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两名被告分别为31岁的祖马祖万及27岁的莫哈末贾尼。
根据控状,两人于2026年6月21日凌晨约2时20分,在北海峇眼花园峇眼路3一间住家,持一把巴冷刀及一个头盔抢劫31岁男子阿米鲁,过程中导致对方受伤,并抢走一个斜背包及一台黑色手机。
两人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并致伤他人),并与第34条文(共同犯罪)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并可另加罚款或鞭笞。
两名被告在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皆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控方表示,不反对法庭批准两名被告保释,但建议附加多项条件,包括若持有国际护照须交由法庭保管、每月两次到邻近警局报到,以及不得骚扰受害者或控方证人。
须于每月5日前到北赖警局报到
首名被告代表律师Y. Yogeswaran则向法庭求情指出,其当事人担任罗釐司机,需承担父母生活费,并在北赖才能园拥有固定住址。同时,被告自6月22日遭警方逮捕以来,一直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其母亲当天亦到庭准备担任担保人。
法官罗斯兰最终批准两名被告各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谕令两人须于每月5日前到北赖警局报到,并遵守控方提出的附加条件。
法庭择定案件于8月4日过堂,以便第二被告莫哈末贾尼委任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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