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一名男教师涉嫌诱骗和性侵2名男学生,而被控7项罪名。
据马新社报导,42岁的嫌犯达鲁萨拉姆在法官阿末法德里马哈茂德面前听取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在首3项指控中,被告被控通过WhatsApp与一名17岁男孩联系,意图对受害者实施性侵。
据控状,有关罪行发生于5月5日、8日和10日晚上9时21分至凌晨2时10分之间,地点在勿述甘榜阿纳依甘(Kampung Anak Ikan)一带的一处房屋内。
上述指控是在《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2(1)条(诱骗儿童)下提出,并与同一法令第16(1)条文(性侵儿童)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及鞭刑。
被告也被控于5月11日晚上约9时,在瓜拉登嘉楼一家餐馆前的车内,以及晚上10时左右在甘榜阿纳依甘的一处房屋前,对同一名青少年实施了2项性侵罪。
上述指控依据该法令第14(a)条(肢体上性侵儿童)和第16(1)条文提出,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刑。
被告还被控于5月8日下午约4时,在勿述一所中学厕所内,对一名15岁男孩实施2项性侵罪,该罪名援引该法令第14(a)条文提出,并与第16(1)条文同读。
法庭准许被告以2万2000令吉保释,并需一名担保人,同时附加条件是被告需每月向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且不得与控方证人接触。
法庭将案件择定于7月6日在勿述地庭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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