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4日讯)一名36岁男子因在吉隆坡飞往古晋的航班上醉酒滋事,不仅挥拳殴打乘客,还向机组人员吐口水,今日在古晋推事庭承认罪行,被判处罚款5000令吉。
推事纳斯雅希卡在被告莫哈末伊赞认罪后做出上述判决。若被告无法缴纳罚款,则须以5个月监禁代替。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6年4月22日傍晚约6时25分,在吉隆坡飞往古晋的航班上表现不当,持续阻碍机组人员执行职务,抵触了《2016年民航规例》第102条文。
一旦罪成,根据同一规例的第206(2)(A)条文,可被判处最高2万5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古晋国际机场的航空安全官在事发当天,接获航空公司站长通知,要求在5号登机口待命,因为有一架预计于傍晚6时50分抵达的航班上,出现了一名表现极具攻击性的男乘客。
警方调查证实,被告在飞行途中处于醉酒状态,其离谱行径,包括毫无理由地击打一名乘客的面部;向正在执行任务的机组人员吐口水;严重干扰机舱秩序。
这些行为被认为,已严重威胁到机上乘客的人身安全,并对飞行安全构成了负面影响。
该名男子在飞机著陆后,立即被移交给警方,随后被重新逮捕并提控。
本案主控官为莫哈末阿菲克副检察司;被告在庭上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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