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3日讯)一家海鲜批发及供应公司因涉嫌挪用价值超过330万令吉津贴柴油,今日在地方法庭面对164项控状时,否认有罪。
据《阳光日报》报导,海鲜批发公司3名董事代表出庭,即71岁郑卓东(音译)、49岁郑志勇(音译)及46岁郑志豪(音译)。在法官萨兹琳娜萨菲面前聆听宣读宣读后,3人均不认罪。
根据控状,涉事公司被指控在没有批发许可证的情况下,涉嫌从渔民协会大量购买被列为受管制商品的津贴柴油,总量超过200万公升。
据悉,该协会的正式收据显示,涉案交易额介于9900令吉(购买6000公升补贴柴油)至10万1755.55令吉(购买6万1670.03公升补贴柴油)之间。
该行为被指于2024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3日期间,在瓜拉云冰(Kuala Rompin)甘榜丹绒格莫(Kampung Tanjung Gemuk)旧渡轮路(Jalan Feri Lama)的一处场所中进行。
该公司因而触犯《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3(1)条文,并可在同一条例第21(1)条文下被控,同时可依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2(2)条文予以判刑。
此外,该公司亦被指控,作为受管制物品准证持有人,在储存柴油时未遵守准证条件,即储存量超过准证所允许的6万公升上限。
该公司因而触犯《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12A条文,并可在同一条例第21(1)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0万令吉罚款。
本案由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副检察司姆尼拉山苏丁和莫哈末苏菲安主控,而被告公司则由律师阿纳苏哈代表。
法庭随后批准让所有董事以每人4万5000令吉保释,并附加条件,包括必须在每月初向彭亨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报到。
被告也被命令将护照上交给法庭,直到案件审结为止。此案择定于6月4日再次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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