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25日讯)笨珍警方昨日在北干那那及笨珍市区一带展开“微型交通工具特别行动”(Op Khas Kenderaan Mikromobiliti),共检查了56人及42部车辆,并扣押了18辆非法上路的电动脚车。
笨珍警区主任哈兹拉胡申今日发布文告指出,此项联合行动是由笨珍警区总部交通调查与执法组,联同北干那那警察局共同执行。
他表示,警方行动的重点区域包括北干那那市区、斯里玛珠花园主干道路(Jalan Utama Taman Seri Maju)、笨珍再也以及笨珍市区一带。这些地点也是当地外籍人士频繁使用微型交通工具代步的主要路段。
他透露,警方在行动中一共开出了30张涉及各种违规事项的罚单(Saman)。其中,18张罚单是针对在禁止路段使用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其馀罚单则包括无驾照驾驶(4张)、无保险保障(1张)、路税过期(1张)、车主允许无驾照者驾驶(1张)、未系安全带(1张)以及脚车在夜间未亮灯(4张)。
“此外,警方也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4条文,扣押了22辆各类交通工具,其中包括18辆微型交通工具、3辆摩哆及1辆轿车。车辆当时是由无持有效驾照及保险的外籍人士所驾驶。”
哈兹拉胡申强调,警方是援引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特定微型交通工具)》展开执法。一旦罪名成立,违法者可被判处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
他也提醒,相关执法权力也赋予警方及陆路交通局扣押车辆高达90天,以制止违规行为。
警方也呼吁民众,若掌握任何违法活动的情报,可致电笨珍警区总部热线(07-687 1222)或透过“志愿智能手机巡逻”(VSP)应用程式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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