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一名警阶为副警监的警官,涉嫌持枪结伙抢劫,今日与另外5名男子一同被控上吉隆坡地庭,6人皆否认有罪。
被告为41岁的阿末鲁扎尼阿末达哈兰,其馀5人分别为44岁的阿都沙末沙里、31岁的法里祖安雅哈亚、51岁的林朝基、47岁的杨俊祥及31岁的基嘉岩德兰,他们在聆听控状后皆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根据控状,阿末鲁扎尼与其馀5名被告被控于本月5日凌晨4时至早上8时10分之间,在隆市甲洞3间住家内,持枪指向两名受害者进行抢劫,并造成对方恐惧死亡。
有关控罪援引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4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30年至40年,并至少鞭刑6下。
此外,阿末鲁扎尼也面对另一项结伙抢劫控罪,触犯《刑事法典》第39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
其馀5名被告同样面对3项相同控罪。
控方由吉隆坡副检察司拿督莫哈末诺丁依斯迈主控;辩方方面,阿末鲁扎尼由律师约翰拉美斯达斯代表,其馀被告分别由不同律师团队代表出庭。
法庭不批准6名被告保释,并将案件择定于5月25日过堂。
根据早前报道,警方于本月初逮捕上述6人,涉嫌在甲洞一带针对外籍人士住家干下连环劫案,涉及损失高达440万令吉。
据悉,3宗案件受害者包括中国籍男子、中国籍女子及印尼籍女子,年龄介于29岁至52岁。
嫌犯在干案后,掠走3辆豪华轿车,即丰田Alphard休旅车、劳斯莱斯及宾利,同时也抢走一个保险箱、2万4200令吉现金、1200美元、各类金饰及两块金条。
警方指出,该名涉案警官曾隶属武吉安曼商业罪案调查部,并已自今年1月23日起被停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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