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哥打峇鲁推事庭裁定一名罗里司机因无牌持有70箱爆竹与烟花,被罚款6000令吉。
据《今日自由大马》报导,推事拉伊斯下令,若罗里司机菲特里未能缴付罚款,须监禁9个月。
推事庭宣读根据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所提出的控状后,菲特里选择认罪,并被判罪名成立。
在今日的审讯中,推事拉伊斯指出,菲特里是在自愿且未受任何胁迫的情况下认罪。
“法庭已向被告(菲特里)说明控状、案情及刑罚,以确保被告理解自身作出的认罪。”
拉伊斯表示,由于在某处场所存放大量爆炸物,菲特里的行为已对当地居民构成风险。
“被告并无任何合法理由,只是想趁开斋节期间牟利,甚至愿意冒险在一个大型仓库内存放大量未持牌的爆炸物。”
该70箱爆竹与烟花已被充公归政府所有。
菲特里是于2月4日在哥打峇鲁巴西富地路(Jalan Pasir Puteh)的一处场所犯下这项罪行。
根据案情,警方是在接获情报指该处存放爆竹与烟花后,突击搜查该场所。
该场所并未持有任何允许存放爆竹与烟花的准证或执照,而突击行动时,菲特里就在该场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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