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2日讯)一名被控于4年前涉嫌在私营戒毒与品行矫正中心殴打致死学员的前男监工,因检控方未能建立表面证据(prima facie),证明死者死因与被告有直接关联,今日在亚罗士打高庭获判无罪释放。
现年50岁的被告昔迪阿末,被控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11时至傍晚6时30分之间,在吉打樟崙新笃一间私营戒毒与品行矫正中心内,杀害学员乌玛穆哈杰尔,违反《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
不过,主审法官依娃华妮在今日裁决时指出,法医报告无法确认死者的致命伤与被告所涉行为之间的直接关联。报告显示,死者死因为腹主动脉撕裂,与控方指称被告殴打胸口与颈部的部位并不相符。
“此外,死者穿著的纱笼上发现两组未确认身份的DNA,显示有其他人曾与死者接触;检方也无法排除死者是在其他地点遭袭的可能性。”
她认为,控方所提出的证据不足以构成表面罪名,裁定被告无需抗辩,当庭无罪释放。
此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沙赫里查诺阿兹曼主控;被告由辩护律师莫哈末赫兹里与莫哈末法德利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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