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8日讯)涉嫌贿赂肃毒组警长20万令吉,商人被反贪会控上庭不认罪,获准以5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
根据控状,34岁被告张国源(译音)在2023年2月19日早上9时,在玻璃市港口警方普通行动部队营区内,贿赂一名玻州警察总部肃毒组警长20万令吉,以取出一辆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下被扣留的罗里。
被告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法令第17(b)条文,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否认有罪,地庭法官诺莎哈批准被告,以5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每个月必须向邻近的反贪会办事处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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