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 又有女佣工作数天落跑,女佣代理公司拒绝赔偿,雇主愤而投诉!
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今午在法律顾问郭朴进、梁美珍及徐家富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表示,他在今年内已接获3宗雇主投诉,指女佣在工作数天之后离开,但较后向女佣代理公司要求赔偿时,却不被理会。
因此,张天赐欲收集女佣代理公司的资料,并呼吁面对相同问题的消费人站出来,提供资料,好让他们能够了解各代理公司是否拥有准证,或寻找出该公司的源头。
“在收集这些资料后,我们将会把相关资料呈交上官方部门,让他们采取行动,也许能够吊销或不让该代理公司更新准证。”
他说,除此之外,消费人也能向警方投报,或者寻找消费人仲裁庭寻求帮助。然而许多代理公司往往不会出现,并一直寻找借口拖延。
其中一个案例,来自吉隆坡的蔡小姐于去年4月把6599令吉交给女佣代理公司,不过对方在5月告知,她所选择的女佣母亲中风,不能为她工作,要求她再选择其他女佣。不过在之后的几个月,对方不断找借口拖延,最后蔡小姐决定要对方赔偿。
虽然如此,对方却一直不出现在消费人仲裁庭,甚至假装不知道此事。而执法部门竟告知蔡小姐该公司已搬迁。但是她在之后上门寻找,看见该公司仍营运。
另一方面,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法律顾问兼消费人仲裁庭前庭长梁美珍指出,通常代理不出现的时候,相关部门会前往该公司,不过他们也会面对不同的问题,毕竟有些只是挂名公司或该公司已经搬迁。
“在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第117条文之下,对方必须在期限内进行赔偿,否则一旦被控上地方法庭,可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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