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早前在社交媒体广传的峇都兰樟摩哆拖狗事件,两名同为62岁的男子涉嫌以铁链将一只黑色母狗绑在摩哆上拖行,导致狗只四肢受伤,今日双双在槟城推事庭被控虐待动物罪,惟两人皆否认有罪。
两名被告分别是机械工友李明辉及其友人杨吉才(人名皆译音),他们在推事依万面前聆听控状后,均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两人被控于今年9月23日下午6时26分至6时30分,在峇都兰樟Jalan Hijau 4一排排屋后巷,朝向丹斯里郑耀林路367A号住家旁的方向,共同使用一辆摩哆拖行一只以铁链绑住的黑色母狗,导致该动物承受不必要的疼痛及痛苦。
两人的行为涉嫌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2万至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槟州兽医局主控官诺法伊兹负责提控,阿兹哈协助处理,两名被告则由律师K.马亨德兰代表。
庭审期间,诺法伊兹向法庭申请择定另一日期,以便提呈案件相关文件。
阿兹哈则告知法庭,兽医局将根据《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提出申请,以便将涉案狗只交由兽医局认为合适的人士领养。
法庭随后择定12月7日过堂。
伤犬取名Blacky现身法庭
值得一提的是,遭拖行的黑色母狗目前已被照顾者取名为“Blacky”,今日也被带到法庭。
据悉,Blacky早前因遭拖行而导致腿部受伤,目前伤势已康复。
根据此前报导,这起事件于9月23日傍晚在峇都兰樟一带发生,当时两名华裔男子共骑一辆摩哆,其中坐在后座的男子涉嫌拖行一只颈部绑绳的小狗。
狗只在粗糙的路面上遭拖行,四肢受到磨损,相关影片随后在社交媒体流传,引起网民强烈谴责。
事发后,动物救援人士严文隆向槟州兽医局正式投报,促请当局采取行动。
槟州兽医局主任赛拉峇努医生当时指出,该局接获投报后,立即派员追查涉案男子,并救出有关狗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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