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指出,针对垄尾土崩事故造成73岁退休医生黄嘉麟不幸丧命,相关公寓及道路发展计划的发展商与地主必须承担责任,包括工地安全、风险缓解工程,以及事故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
他表示,由于土崩发生在发展商拥有的土地范围内,因此相关方面必须对事故造成的影响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地及周边住宅区安全。
“地主与发展商必须对土崩造成的影响承担责任,包括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发展计划批准相关事项,以及恢复工地安全所需的风险缓解工程。”
曹观友今日在事发现场接受媒体访问时,如是指出。他也于下午前往丧府,向死者家属致哀。
他说,槟岛市政厅已立即向有关发展商发出停工令,并要求对方在7天内提呈风险缓解计划,以确保工地安全,防止山坡泥土进一步移动。
他指出,州政府已接获槟岛市政厅及槟州城乡规划局的报告,以及市政厅工程部拟定的事故调查报告初稿。
“最终报告预计将在一两天内出炉。”
土崩发生在尚未加固区域
曹观友表示,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相关山坡的加固工程已经展开,但此次土崩却发生在尚未进行加固工程的区域。
他说,连日降雨可能导致地表径流渗入土壤,增加尚未加固山坡的负荷,进而引发土崩。
不过,他强调,事故的具体成因仍须等待完整调查报告出炉,才能进一步确认。
针对事故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曹观友指出,任何因他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受到影响的人士,都有权循法律途径寻求补救。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任何因他人作为或不作为而受到影响的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他补充,警方也已到场展开相关工作,而州政府及槟岛市政厅将继续向死者家属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在有需要时给予法律支援。
他也向黄嘉麟医生的家属致以慰问,并表示当局将继续与家属保持联系,协助处理事故后续事宜。
至于因土崩而被迫撤离的邻近住家居民,曹观友表示,必须等待相关灾难管理单位完成现场安全评估,尤其确认山坡稳定性后,才能获准返回住家。
发展计划批准历史可追溯至1996年
针对外界关注有关山坡发展计划的审批历史,以及居民过去提出的反对意见,曹观友指出,相关规划批准历史可追溯至1996年。
他表示,多年来,相关土地的拥有权、发展商及发展指南均曾出现变动,因此必须从整体历史脉络了解有关发展计划的审批过程。
他说,最新发展商在符合各项技术要求后,于2023年取得批准,当中包括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要求,并经过相关上诉程序。
“地方政府并非随意批准发展计划,而是根据《城乡规划法令》及相关技术要求作出决定。在这起个案中,所有要求均已获得满足,有关发展计划的批准也经过所有必要程序。”
曹观友指出,最初获批准的发展计划包括城市屋及一栋16层楼建筑,其后有关地段经历多项变动,相关发展计划也曾进入上诉委员会的审理程序。
他说,上诉委员会最终驳回针对该发展计划提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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