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班台惹雅州议员法米再诺被控蓄意伤害妻子案件今日首次开审,其妻诺希达雅出庭供证时表示,她报案当晚便主动返回警局要求销案,因认为事件只是夫妻争执引起的误会,丈夫并非有意打伤她。
不过,控方强调,报案人撤回报案并不等于刑事控状随之撤销,是否继续刑事程序属于检控方权限。
推事谢慧婷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也认为案件既已立案,而且事件中确实有人受伤,为追求公平与公正,有必要让审讯继续进行,所以案件择定9月10日续审。
诺希达雅今日出庭供证时指出,她与丈夫于2月22日先后发生3次争执,翌日上午约7时前往皇后湾警局报案,指自己遭丈夫打伤。
然而,她表示,自己在报案当晚便再次前往警局要求销案。
“因为只是一场误会,只是夫妻之间的争吵,过程有肢体接触,但他并非有意打伤我。”
她透露,在提出销案后得知警方仍继续调查,令她感到不满,因此于今年3月再次前往警局报案表达不满,并重申自己已经要求销案,不希望案件继续下去。
诺希达雅在庭上多次强调,要求销案完全出于自身意愿,过程中没有受到任何人威逼。
控方:撤回报案不代表刑案终止
主控官依可玛则指出,即使当事人已经要求销案,也不代表案件因此结束,撤回报案与撤销刑事控状是两回事。
她强调,是否启动或继续刑事程序属于检控方权限,不能单凭报案人要求撤案便终止案件。
法米再诺的代表律师沙姆舍尔则主张,本案从一开始便不应进入审讯程序,因为事主并非在报案数月后才改变立场,而是在报案同一天晚上便返回警局要求销案。
“她不是报案几个月后才去销案,报案当晚就已经销案,并清楚说明只是夫妻间吵架造成的误会,并非故意伤人。”
推事谢慧婷听取双方陈词后指出,若任何人在报案后都选择销案,将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她也提到,本案警方已经立案,而且事件中确实有人受伤,因此基于公平及公正原则,案件有必要继续审理。
推事随后将案件择定于下月10日续审,同时叮嘱主控官确保届时所有相关证人能够出庭供证。
迟到抵庭一路快跑
法米再诺今日上午约9时40分自行驾车抵达法庭停车场。由于已经迟到,他下车后一路快跑进入法庭。
途中面对约20名媒体记者追拍,他面带笑容向记者表示:“对不起,我有点迟了……”
根据控状,法米再诺被控于今年2月22日上午约10时,在峇六拜住家蓄意伤害35岁妻子诺希达雅阿都加巴,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与第326A条文(对配偶致伤)同读。
较早前案件过堂时,辩方已要求控方撤销控状,并让诺希达雅表明不愿继续案件的立场。当时控方表示,尚未接获总检察署撤控指示,而且报案人本身也是控方证人,因此案件仍按照司法程序处理。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