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29日讯)一名39岁罗里跟车员因涉嫌在巴东色海一所中学外掳走一名14岁女学生,并在过程中蓄意致伤对方,今日在居林推事庭俯首认罪,被判监禁38个月;另一项蓄意伤人罪则判监5个月,两项刑期同期执行,刑期由被捕当天开始计算。
被告M. Shyrichs面对两项控状。首控指他于7月23日下午约6时30分,在巴东色海拿督乐拉巴拉万国中(Sekolah Menengah Kebangsaan Dato’ Lela Pahlawan)前掳走一名14岁女学生,触犯《刑事法典》第361条文(拐带),并可在第363条文下被判刑。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于相同时间及地点蓄意致伤该名女学生,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被告在庭上承认两项控罪后,法庭裁定其掳人罪成立,判处监禁38个月;至于蓄意伤人罪,则判监5个月。
推事同时谕令两项刑罚同期执行,因此被告实际服刑38个月,刑期由被捕日起开始计算。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