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马新社讯)10名遭撤职的森美兰州行政议员已入禀联邦法院,挑战森州最高统治者于上个月撤销他们委任的决定,要求法庭厘清州宪法相关条文的诠释及适用问题。
这10人分别是宁宜州议员拿督莫哈末法依扎、真蓬州议员拿督赛夫巴哈里、巴弄州议员拿督慕斯达法、真纳州议员萧康骏、拉务州议员西蒂诺乌迈拉、良冷州议员拿督莫哈末阿斯纳、小甘密州议员拿督拉扎里、斯汀州议员莫哈末菲鲁斯、双溪镭州议员拿督莫哈末拉兹,以及利民济州议员苏海米占。
他们将森州秘书及州政府列为答辩方,并于本月14日透过Hafarizam Wan & Aisha Mubarak律师事务所入禀申请通知书,要求联邦法院裁定涉及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的3项法律问题。
挑战撤销委任宪报有效性
此前,这10人已于本月5日入禀芙蓉高庭,透过原诉传票起诉森州秘书及州政府,挑战撤销他们州行政议员委任的宪报是否有效,并要求法庭裁决3项核心法律问题。
他们要求法庭厘清,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38(5)条文,是否必须与第38(2)、38(3)、38(4)、40(1)、40(1A)及40(2)条文一并解读,以确定撤销州行政议员委任时必须遵循的程序。
若答案为否,法庭则须裁定今年9月24日刊宪的撤销委任决定,是否符合州宪法规定,以及有关决定是否因此无效、不具法律效力。
统治者是否须依州务大臣建议行事
另一项法律问题涉及州宪法第38(5)条与第28(1)条的联合解读,即条文中的“统治者”一词,是否仅指森州最高统治者,并赋予其在没有州务大臣建议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撤销州行政议员委任的权力。
若答案是否定的,他们要求法庭进一步裁定,撤销委任的决定是否违反州宪法。
森州王宫于今年9月20日宣布,森州最高统治者端姑慕力兹殿下即日起撤销上述10名州行政议员的委任。
有关决定于9月24日刊宪,并追溯至9月20日生效。
宪报指出,这些行政议员因同意罢黜端姑慕力兹的森州最高统治者地位,被指违反对殿下所作出的效忠誓言,因此其委任遭撤销及废止。
联邦法院副主簿官今日为此案进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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