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表示,尽管高庭今日驳回了纳吉要求暂缓执行一马发展公司(1MDB)刑罚的申请,但不会影响纳吉的居家服刑特赦。
沙菲宜指出,纳吉仍可通过居家服刑,服完其SRC国际公司案的剩馀刑期,惟须遵守特赦令所附带的条件,包括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
他说,如果纳吉届时未能成功申请暂缓执行1MDB案的刑期,纳吉就须于2028年重返监狱服刑。
“这不会影响居家服刑的安排。一旦我的当事人缴付了5000万令吉后,他便可通过居家服刑继续服完SRC国际公司案的剩馀刑期,直到2028年。”
“只有到了2028年,若他在居家服刑结束后,仍未能成功申请暂缓执行1MDB案件刑罚,他才会重返监狱。”
沙菲宜表示,纳吉已收到有关居家服刑安排的王室谕令,以及一份列明相关条款与条件的附录。
他说,由于监狱局已指示纳吉不得公开附录内容,因此无法透露其中详情。
沙菲宜指出,相关限制旨在避免公众讨论谕令所附带的条件。
他提及,根据拟议中的居家服刑安排,纳吉将获准与家人一同居住在其位于大使朗格路的住家。
较早前,高庭法官诺鲁维娜驳回了纳吉要求暂缓执行1MDB案件15年监禁刑罚的申请,裁定纳吉未能证明存在足以批准暂缓执行刑罚的特殊情况。
将向上诉庭上诉
另外,沙菲宜表示,虽然高庭驳回纳吉要求暂缓执行一马发展公司的刑罚申请,但是纳吉将向上诉庭就申请提出上诉,寻求暂缓执行刑罚得到获准。
法官也指出,纳吉因SRC国际公司案件被定罪,且相关定罪已获联邦法院维持原判,因此不能再被视为初犯。
去年12月26日,纳吉在涉及高达22亿7000万令吉资金的1MDB案件中,被裁定4项滥用职权罪及21项洗钱罪名成立,并被判处15年监禁及罚款约134亿7000万令吉。
法庭谕令,所有监禁刑期同期执行,但须待纳吉服完现有的SRC国际公司案件刑期后,才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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