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称,尽管遭到沈志强团队的不断攻击,但是他绝不会在反对调高外劳最低薪金及强制缴纳2%公积金的立场上退缩。
林冠英发表文告强调,他首先要表明,支持调高马来西亚本地员工的每月最低薪金。不过,对企业及合作社发展部长沈志强竟然纵容其团队攻击他,深感遗憾。
“这些攻击仅仅是因为我不认同强制企业遵守调高外劳最低薪金的政策、强制雇主及外劳各缴纳2%雇员公积金,以及我提出中小型企业在向人民银行和中小企业银行申请融资时所面对的问题。”
“沈志强团队对我的人身攻击,是由新上任的马来西亚中小企业机构主席邓章钦带头。”
他称,自从沈志强于2026年5月18日委任邓章钦出任主席以来,邓章钦在面子书发表批评他及党领袖的帖文,竟然比他发表有利于中小企业的事务还要多。
林慧英也遭邓章钦毫无根据批评
“就连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林慧英也无法幸免,遭到邓章钦不诚实及毫无根据的批评,尽管她从未公开发表任何有关废除雇主及外劳各缴纳2%公积金的言论。”
“邓章钦最近的攻击,主要围绕我一直以来持续、坚定且多次公开呼吁联邦政府,不应将每月最低薪金从1700令吉调高至2000令吉的措施扩大至外劳,并废除强制雇主及外劳各缴纳2%公积金的规定。”
“沈志强完全有权不同意他在外劳最低薪金,以及强制外劳缴纳2%公积金课题上的立场。然而,沈志强纵容他所委任的马来西亚中小企业机构主席,以如此不专业及不诚实的方式攻击我和林慧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他说,沈志强反而应该劝告他所委任的马来西亚中小企业机构主席,将更多精力集中在履行职责、扶持及赋能中小企业,而不是进行与其职责无关的政治攻击。
林冠英表示,邓章钦支持调高外劳最低薪金,以及强制外劳缴纳2%公积金的立场,是基于所有员工不分国籍都必须获得平等待遇的原则,理由是马来西亚是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ILO)相关公约的签署国。
邓章钦论调站不住脚
“然而,邓章钦所谓的平等论调,既不专业,也存在选择性执行的问题,因为外籍家庭佣工或女佣,却被豁免遵守最低薪金规定。如果外籍家庭佣工可以根据《最低薪金指令》获得豁免遵守,为什么其他外劳就不能获得同样的豁免遵守?然而,即使这种做法违反国际劳工组织公约,马来西亚也未因此受到国际劳工组织的任何制裁。”
他说,身为中小企业主管部长,沈志强理应清楚知道,雇主聘请外劳所承担的成本,远远超过每月1700令吉的最低薪金。由于必须承担外劳人头税、膳食、交通及住宿等费用,雇主每月聘请一名外劳的实际成本,并非1700令吉,而是介于2700令吉至3100令吉之间。尽管聘请外劳的成本更高,但由于难以找到可靠的本地员工,雇主别无选择,只能聘请外劳。事实上,只要能够找到可靠的本地员工,本地雇主并不介意支付更高的薪金。
林冠英认为,新的最低薪金应该只适用于新聘请的外劳,而不应适用于现有外劳。本地雇主早已根据双方签订的雇佣合约,以每月1700令吉的固定最低薪金计算聘请外劳的成本。如今,法定每月最低薪金突然增加300令吉,只会为雇主带来不必要的额外财务负担,而这笔费用根本不在原本与外劳签订的雇佣合约之内。
“同样的论点,也适用于强制外劳缴纳2%雇员公积金的规定。外劳拒绝缴纳2%公积金,因为这项规定不包含在他们原本签订的雇佣合约之内。结果,雇主被迫承担全部4%的公积金缴纳额,不仅要支付本身应承担的2%,还必须为外劳支付另外2%的缴纳额。”
林冠英称,邓章钦主张外劳与本地员工在缴纳公积金方面应享有平等待遇的论调,再次站不住脚。
“因为外劳及其雇主分别只须缴纳2%,相比之下,本地员工须缴纳11%,雇主则须缴纳13%。既然2%根本不等于11%或13%,又何来平等可言?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强制外劳缴纳公积金?”
“更何况,新加坡早在2003年便终止外国雇员向中央公积金(CPF)缴纳强制性及自愿性供款的制度。同样的,国际劳工组织也没有因此对新加坡采取任何制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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