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宣布,将《1965年公司法令》及《2016年公司法令》下的罚单罚款减免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委员会发文告指出,延长罚款减免期限旨在给予符合资格的公司更多宽限期,以解决拖欠罚款的问题,并采取适当行动确保全面遵循上述两项法令的合规要求。
文告表示,在延长期限内,凡已采取补救行动或符合特定条件的公司,皆有资格享有罚款减免。
此项罚款减免措施适用于:已补交拖欠法定文件的公司、处于清盘/解散程序中的公司、已申请除名或遭注册官采取除名行动的公司,以及已完成清盘的公司。
公众或商家若有任何疑问,可透过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官方网站的聊天机器人或线上客服进行谘询,亦可致电客服专线03-77214000或发送电邮至[email protected]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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