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资深律师西瓦纳丹表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得有条件特赦,得以居家服刑的方式完成剩馀刑期,在马来西亚属首例。
他说,根据他的经验,囚犯在过去若从监狱转移至其他地点,主要是基于健康因素。
他表示,然而当前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特赦局的决定明确规定,纳吉可在居家服刑的情况下完成剩馀刑期。
“这项决定引发了关键的操作性问题,特别是关于监管机制,以及在居家服刑期间由谁监督纳吉的问题。同样地,是否会有官员驻守在其住所,以及访客进出的相关规定,也存在疑问。”
西瓦纳丹是在接受《新海峡时报》的采访时指出,所有相关事项都必须根据监狱局制定的指令和程序来确定。
谈及缴款程序时,他则表示,由于最初的刑法是在吉隆坡高庭判处的,因此缴纳5000万令吉的罚款也必须在该法庭缴纳。
“罚款缴纳通常通过银行转帐至法庭指定的帐户,无需亲自前往法庭登记。一旦收到款项,银行会核实交易,而缴费证明必须提交给法庭和监狱局。”
他补充,这一过程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因为这须取决于法庭的付款处理与核实。
“在全额缴清罚款前,不能启动居家服刑。一旦收到罚款,法庭才会做出必要安排并发出收据,以便呈交给监狱局。”
从法律角度来看,西瓦纳丹指出,《刑事程序法典》第283条文规定了法院在执行和缴付罚款方面的权限与程序。
他说,纳吉必须遵守既定的罚款条件,若未能遵守,即构成违反有条件特赦,届时他将须在监狱完成剩馀刑期。
联邦直辖区特赦局是于本月18日召开第64次会议后宣布,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御准纳吉以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馀刑期,直至2028年8月23日,附带条件是纳吉必须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并遵守所设定的条件。
若纳吉违反任何相关条件,有条件特赦将自动失效,他必须立即返回监狱继续服刑。
纳吉因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罪成,自2022年8月起入狱服刑。
特赦局于2024年将其原有12年监禁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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