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7日讯)森美兰州政府秘书办公室今晚发表媒体声明,基于州行政单位已向森州法律顾问咨询意见及总检察署已发表完整声明,因此森州政府确认不会采取任何刊宪程序或执行《罢黜宣言》。
文告强调,州政府不会就今年4月19日签署的《罢黜宣言》(Proklamasi)颁布宪报或执行行动,因为属于不合法及违宪行为。
文告指出,针对森州务大臣于今日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及要求刊宪《罢黜宣言》一事,州行政单位已向森州法律顾问咨询,确保所有相关行动皆符合现行法律及《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UUTKNS 1959)的规定。
文告强调,总检察署已于今日发表明确的声明,指有关《罢黜宣言》不合法,因为未能符合《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条文所规定的强制性要求。
“从法律层面而言,州行政单位全面接受总检察署的法律意见,即森美兰州行政议会(MMKN)成员在州宪法下,并没有管辖权、授权或权力就上述《罢黜宣言》作出任何宣布;行政议会成员亦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以所谓的《罢黜宣言》作出宣布根据。
文告表示,基于法律意见及总检察署的完整声明,森州政府确认不会刊登宪报,也不会执行《罢黜宣言》。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