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9日讯 )针对日前流传被指控签署“废黜森美兰州最高统治者宣言”文件,森州大臣拿督斯里依斯迈拉欣强调,有关文件是在非自愿及受胁迫的情况下签署,因此不具法律效力。
依斯迈今日发文告指出,有关文件于9月8日晚间在媒体上流传后,他决定作出澄清,并已于9月8日下午约6时向警方报案,以便有关当局展开调查。
他表示,森州政府的立场是,有关宣言并未遵循《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条文所规定的程序与条例。
“因此,有关文件是不合法、不符合宪法,也不能被执行的。”
他指出,森州行政议会于9月8日召开的第5次会议,也讨论了成立一个调解委员会(Jawatankuasa Pendamai)的建议。
他解释,该委员会旨在通过和平、审慎及秉持共识精神的方式,为有关传统习俗问题寻找解决方案。
与此同时,森州政府也援引《联邦宪法》第71条文。该条文规定,联邦政府保障马来统治者在宪法下的权利与地位,并须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森美兰州最高统治者端姑慕赫里兹的尊严及地位继续受到维护。
他重申,他将继续全力支持并向端姑慕赫里兹效忠,并声称端姑慕赫里兹是森州唯一合法及享有主权的最高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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