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0日讯)“Rocky”被勒死事件,涉案的24岁男子,及40多岁女狗主今早到巴生地方法庭面控不认罪,法院允准2人保释,并择定此案10月8日过堂。
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Rocky”案今天正式进入法律程序,涉案青年莫哈末沙希占及妇女罗西妮,两人在家人和代表律师陪同下先后抵达巴生法庭。
第一被告莫哈末沙希占(24岁)和第二被告罗西妮(42岁)在地庭法官慕吉沙罗吉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皆表示不认罪。法官允许2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此案10月8日过堂。
根据第一控状,被告莫哈末沙希占于2026年7月29日晚上11时至11时30分之间,在雪州巴生港口直落加弄英达花园一住家门前,使用绳索套住一只雄性狗,导致该动物受伤。
根据第二控状,被告罗西妮于7月29日晚上11时至11时30分之间,在雪州巴生港口直落加弄英达花园一住家门前,因抓住套住雄性狗的绳索并发生拉扯,导致该动物受伤。
因此,男女被告触犯《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772号法令)第29(1)(e)条文所规定的罪行,并可根据同一法令第29(1)条文予以处罚。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及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的,或两者兼施。
代表兽医局的检控官莫哈末沙里夫建议法官,男女被告双双以2万令吉保释金,附加一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每个月到兽医局报到一次,直至案情审讯结束为止。
被告莫哈末沙希占的辩护律师莫哈末拉菲克则向法官求情,其当事人尚未定罪也没犯罪前科,以2万令吉保释金太高,要求降至3500令吉,以及不需要附加任何条件。
另外,被告罗西妮的辩护律师杰雷米同样向法官求情,以被告家属是残疾人士,保释金太高成为负担为由要求降低金额,以及不需附加任何条件。
最终,法官慕吉沙罗吉允许男女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金加一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每个月到兽医局报到一次,直到案情审理结束。
“狗主”女被告被控无执照养狗
另一方面,女被告罗西妮因无执照饲养宠物,随即到另一法庭面控。罗西妮在推事卡蒂雅依妮面前聆听控状后,亦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6年7月29日晚上约10时50分,在雪州巴生南区直落加弄英达花园一住家前,被发现在没有持有由巴生皇城市政厅发出的有效执照下,饲养一只超过3个月大的狗只。
因此,被告的行为已触犯《2007年狗只执照及狗舍(巴生皇城市政厅)附属条例》第3条文所规定的罪行。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沙曼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惟辩护律师以保释金与最高罚额相等、被告是4名孩子的母亲,加上之前已面对6000令吉的保释金,恐无法负担高额的保释金。
最终,推事卡蒂雅依妮同意让被告以1000令吉保释,案件同样择定10月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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