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警方目前已针对朝圣基金局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所揭露的问题,向134名证人录取口供,其中包括近期新传召的10人。
武吉安曼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鲁斯迪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指出,部分最新传召的证人过去也曾向警方提供口供,当中包括与朝圣基金局管理层及组织架构有关人士。
他说,警方根据报告中提及的名字,确认可能需要进一步录供的相关人士,包括内部职员、受托人、董事会成员、首席执行员及首席财务员。
“我们会根据调查进展,在有需要的情况下传召更多证人。”
他表示,此举旨在完成调查工作,以便警方决定下一步行动。
另一方面,鲁斯迪指出,警方也需要向14名身在印尼的证人录取口供,涉及两份调查报告,尤其是有关股票买卖及相关公司的调查。
他说,警方已通过司法互助机制提出申请,以取得这些证人的口供。
“我们已经提出申请,如果他们能够来到马来西亚,我们将直接为他们录供,如果他们无法前来,我们将安排人员前往当地,或根据司法互助机制所允许的法律程序进行。”
鲁斯迪透露,目前警方接获的投报维持在9宗,并已开档调查5份调查报告。
这份于7月29日公布,长达211页的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揭露朝圣基金局在2014年至2020年期间,管理及运作方面存在多项问题。
皇家调查委员会其中一项主要发现,是朝圣基金局在治理方面存在弱点,包括政治干预管理,以及在未考虑投资减值及公允价值下跌所带来影响的情况下派发盈馀。
报告还确认,多项因素导致朝圣基金局陷入财务危机,包括派发高额朝圣红利、采用创意会计手法、国家总稽查司态度不够坚定、提升朝圣基金局作为穆斯林社群经济支柱的定位,以及朝圣财务援助(HAFIS)承担增加。
皇家调查委员会也发现存在可疑交易及隐瞒资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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