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8日讯)森美兰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DKU)秘书拉惹诺拉兹里及DKU申请对6名起诉人展开藐视法庭程序获高庭批准,高庭裁定申请方已建立表面证据(prima facie)基础,并驳回起诉人要求暂缓有关程序的申请。
芙蓉高庭于7月7日及8日以线上方式审理有关申请,并于今日作出上诉裁决。
法庭认为,第一答辩人拉惹诺拉兹里及第二答辩人DKU已成功证明具备表面证据,因此获准对6名起诉人展开藐视法庭程序,理由是6人涉嫌违反高庭于今年6月5日发出的临时禁令。
根据法庭命令,在案件审结或法庭另有命令前,6名起诉人不得召开、参与或主持任何DKU会议,也不得以DKU名义行事,包括对外发布媒体声明、作出行政决定、干预DKU秘书履职、委任其他人士取代秘书职权,或采取任何改变DKU行政及治理现状的行动。
有关禁令亦禁止起诉人设立或授权任何委员会、机构或人士行使DKU秘书的权力,并禁止作出任何影响DKU行政、治理、议事程序及事务现状的决定,以维持2026年5月21日前的原有状态。
此外,高庭驳回6名起诉人提出暂缓藐视法庭程序的申请。
高庭已择定于7月28日审理藐视法庭程序的实体申请,届时将进一步裁定有关人士是否构成藐视法庭。
起诉人律师团队包括阿旺阿玛达再也、莫哈末里扎、费洛兹、胡洁恩(Woo J. Enn)、阿斯玛威及依米鲁;第一及第二答辩人代表律师则是资深律师西迪温狄鲁、沙菲因及古吉温星。
据早前报道,森州四大酋长(Undang Luak Yang Empat)是于5月5日入禀芙蓉高庭提出一项起始传票(Saman Pemula),此案共有6名起诉人,分别是拿督克拉纳彼得拉(Dato’ Klana Petra,双溪乌绒酋长)拿督慕巴拉克、Dato’ Mendika Menteri日叻务酋长拿督阿基鲁查曼马鲁夫、DATO' JOHAN PAHLAWAN LELA PERKASA SITIAWAN柔河酋长拿督莫哈末阿都拉、DATO' SEDIA RAJA林茂酋长阿都拉欣、淡边大王子东姑赛拉兹曼及森州传统领袖拿督斯里巴达鲁丁。
3名答辩人分别是第一答辩人森美兰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秘书拉惹诺拉兹里、第二答辩人司法及酋长理事会及第三答辩人森州政府。
于2026年5月14日此案首度上庭时,芙蓉高庭要求双方于5月19日前提交Order 14A申请;答辩方及其他答辩人须在6月3日前回应;第一及第二答辩人须在6月18日前回复;书面陈词须于6月28日提交:回复截止为7月9日;而开庭审讯择定7月28日。
较后,鉴于案件还未正式审理,森美兰州司法与习俗理事会(DKU)秘书拉惹诺拉兹里于6月5日向芙蓉高庭申请禁令,禁止森州酋长举行册封“新森严端”仪式。但有关仪式随后是在跨州至马六甲一间酒店,通过线上宣誓如常进行,因而被答辩人视为藐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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