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9日讯)去年1月在古晋张贵生路引发多车相撞惨剧、导致5人无辜丧命的少年司机,今日被高庭推翻此前将其送入感化院的判决,正式改判为监禁6年。
高庭法官拿督法里兹是在允许控方上诉后,做出这项改判决定。
在2025年6月的初审判决中,当时年仅15岁的被告少年,被推事庭谕令送往少年感化院拘留至21岁(即拘留6年),并处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支付则以监禁2个月代替)。
控方因不满判决随后提出上诉。该名少年当时面对两项控状,首项控状是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5年且不超过10年的监禁,以及罚款2万令吉至5万令吉;第二项控状是触犯同一法令下第39(1)条文,并可在第39(5)条文下受罚。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监禁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
高庭法官在批准控方的上诉时解释,原审将少年犯送往感化院拘留6年的裁决在法律层面上存在不妥。
高庭法官在裁决书中明确指出:“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法律所允许将少年犯送往少年感化院的最高法定拘留期限仅为3年。因此,感化院在法定框架下,根本无法执行原审长达6年的拘留令。更为关键的是,被告触犯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且一口气剥夺了5条宝贵的生命。如果受限于法律,仅对其判处感化院上限的3年拘留,这对于如此严重的罪行而言,惩罚力度显然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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