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高庭裁决,谕令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西蒂玛丝杜拉就“表亲论”诽谤案,赔偿民主行动党3名领袖75万令吉。
由法官阿末卡玛沙希为首,及法官埃夫罗及拉蒂法塔哈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西蒂玛丝杜拉的上诉。
阿末卡玛沙希在宣读判词时表示,法庭认为西蒂玛丝杜拉的上诉毫无理据,并全面维持槟城高庭于2024年12月4日作出的判决。
同时,法庭也驳回3名原告就赔偿额提出的交叉上诉,他们认为有关赔偿数额不足。
法庭没有就上诉及交叉上诉的堂费作出任何裁定。
西蒂玛丝杜拉被裁定在2023年11月4日于登嘉楼甘马挽的一场政治演说中,指称林吉祥、林冠英及郭素沁与马共前领袖陈平存在所谓的家族关系,构成诽谤。
槟城高庭早前裁定3人胜诉,并判西蒂玛丝杜拉须支付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以及郭素沁20万令吉的赔偿。
司法专员郭树顺(译音)亦谕令西蒂玛丝杜拉向每名原告支付2万5000令吉的堂费,并从判决日起按年利率5%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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