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布卡欣表示,反贪污委员会将推行《企业责任法令》以防止企业涉及贪污活动。
他表示,该法令是在联合国肃贪公约(UNCAC)下设立,其旨在对付一些没有在其行政策略、工作环境和组织的道德规范上致力于反贪的企业公司。
他指出,该法令不是一个具惩罚性质的法令,而是一个防范企业与贪污活动挂钩的措施。
他指出,近来反贪污委员会在政府机构和私人界推行企业廉政誓约(CIP),就是其中一个为该条令铺路的措施。
他说,企业廉政誓约相信可以提高企业在行政上的廉政态度,也可以形成有良好道德规范和清廉的工作环境。
阿布卡欣是在雪兰莪伊斯兰国际学院为“发展人力资本的诚信教育讲座会”致开幕词时如是指出。由于他未克出席,其讲词由反贪污委员会副首席专员(防范)拿督斯里慕斯达法阿里代读。出席者也包括雪兰莪伊斯兰国际学院校长拿督哈林达慕里。
阿布卡欣表示,目前反贪污委员会已经与总检察署及相关部长提出及讨论过实行企业责任法令事宜,而后者将会就此事进行讨论及决定是否带入内阁。
“总检察署及相关部长将会讨论及决定何时会带上内阁,希望能在今年内推行企业责任法,惟现在还未有确切的日期。”
他说,反贪污委员会持续推行各种活动,让年青一代、尤其是学生借由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以及非政府组织,了解反贪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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