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日讯)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莫哈末纳苏鲁丁表示,州政府不会为在政府土地上未经许可建造房屋的居民提供房屋修缮援助,因为此举违反法律。
纳苏鲁丁指出,州政府不能批准未经许可的房屋建设,因为这可能会损害对州土地的管理与控制。
他说,在政府土地上获准建造房屋前,居民必须持有土地权属证明或有效授权文件,如临时占用许可证(TOL)。
“在政府保留地上未经许可建造房屋,实际上属于违法行为。”
“只要无所有权或未经许可,我们就无法允许这种情况存在;若放任不管,这些政府土地最终就会流失。”
他强调,居民必须取得许可,无论是TOL或者其他形式的许可证。
纳苏鲁丁是在今日于吉兰丹州议会上回应吉里州议员莫哈末阿兹马威的补充质询时,如是表示。
他说,州政府很难考虑向那些违规建房的居民提供援助,因为此举等同于支持违法行为。
“我们无法为触犯法律的人提供援助,也难以认同这样的行为。”
“如果议员(莫哈末阿兹马威)想要提供帮助,那就请自行设法去做了。”
不过,纳苏鲁丁指出,若居民有房屋用地需求,可向县土地局咨询,以确定合适的政府土地,并寻求相关审批。
他以日里和话望生地区为例表示,这些地方仍有政府土地,可考虑用作有需求居民的房屋用地。
“在日里和话望生地区,实际上仍有相当数量的政府土地。”
“或许可以与土地局进行商讨,确定哪些政府土地可获批作为房屋用地;若一切顺利,相信会获得考虑。”
此前,纳苏鲁丁表示,州政府将拨款2691万令吉,透过房屋修缮及建设计划,以及各项扶助贫困群体的计划,协助弱势及低收入群体。
他指出,州政府每年还拨出1170万令吉,用于建造180个单位的可负担房屋(Rumah Dhuafa),每单位成本为6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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