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邦佐哈里(前排右3)在斯里阿曼主持2026年“我亲爱的的砂拉越”(Sarawakku Sayang)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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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阿曼31日讯)砂拉越坚持争取沙巴与砂拉越在国会下议院拥有至少1/3议席代表权,以符合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的精神及原意。砂总理拿督巴丁宜丹斯里阿邦佐哈里强调,1/3代表权是砂拉越最关注的原则,至于如何落实,则必须依循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他说,相关议题必须先提呈国会讨论,若国会批准增加包括西马在内的整体国会议席数目,之后仍须再经过国会批准,才能继续推进。

阿邦佐哈里今日在斯里阿曼主持2026年“我亲爱的的砂拉越”(Sarawakku Sayang)活动后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针对联邦政府原则上同意将沙巴及砂拉越国会议员的代表比例提高至国会议席总数最多35%的决定,他指出,选举委员会随后将按照既定程序履行职责。

他解释,由于相关程序尚未完成,因此增加国会议席的建议目前还无法反映在现有选举议席安排中。

至于能否加快落实进度,阿邦佐哈里表示,他无法评论具体时间表,强调所有程序都必须依法进行。

他补充,相关建议仍需进一步研究及收集意见,若涉及修改联邦宪法,也必须经过必要程序。他重申,砂拉越所争取的核心目标,就是确保沙砂拥有1/3国会代表权。

另一方面,根据联邦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早前在国会网站公布的书面答复,联邦政府已原则上同意,将沙巴及砂拉越国会议员的代表比例提高至国会议席总数最多35%,以改善两州在国会的代表比例。

她指出,这项原则性同意是在首相于9月11日宣布有关事项后,内阁会议作出决定的。

不过,阿莎丽娜强调,建议仍有待进一步审查,过程中必须考虑MA63的精神与诉求,以及联邦政府与沙巴、砂拉越两州所达成的共识。

她说,联邦政府已将有关事项通知选举委员会,以启动相关磋商程序,但最终落实仍须符合宪法规定。

她也解释,国会议席的组成属于国会权限,必须通过修改联邦宪法第46条文才能作出调整。

根据联邦宪法第113条文及第十三附表,选举委员会在相关通告公布后,拥有两年时间完成选区检讨,并向首相提呈最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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