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士拉央市议会(MPS)强调,屋主若在住家安装自用的电动车充电设施(EVCB),且使用现有电力供应系统,而不涉及建筑改建或施工,则无需委任主要提交人(Principal Submitting Person,PSP)、提交人(Submitting Person,SP)及建筑图测绘师。
士拉央市议会今日发文告表示,当局关注到住家电动车充电设施安装程序,近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文告指出,若有关安装工程涉及建筑改建或施工,屋主就必须向士拉央市议会建筑物组查询有关规定。
“屋主必须确保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安装符合安全要求,并与住家的电力供应容量相符。”
此外,文告表示,若在分层及非分层住宅区、工业区、教育机构、加油站,以及休息与服务区(R&R)安装供公众使用、商业用途或收费使用的电动车充电设施,则需遵守城市与乡村规划局(PLANMalaysia)制定《电动车充电设施规划指南》(GPP EVCB),委任主要提交人、提交人或建筑图测绘师。
同时,文告说,该安装程序也必须符合消拯局所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
士拉央市议会表示,当局支持扩大电动车的使用,以作为加强雪州绿色交通及推动可持续城市发展的一项举措。
当局也承诺,确保所有涉及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安装事务,都能够在明确、有序的程序下进行,并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及遵守现行法律法规。
如有任何进一步疑问,民众可联系士拉央市议会一站式中心(03-61265925),或建筑物组(03-61265854),或任何市议会官方沟通渠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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